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发展智能建造,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我市相关工作,发挥好先行示范作用,进一步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培育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智能建造骨干企业,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成都市第二批智能建造企业和第四批智能建造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30日。
二、申报范围及主体
(一)智能建造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勘察类、设计类、生产类、施工类、具备建设工程或工业设施运营维护管理能力运维类、智能装备制造类和具备工程行业智能建造相关软件、平台自主研发或服务能力的研发服务类等企业(单位),由企业自行申报。
(二)智能建造项目。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的工程建设项目(同一施工许可证),申报主体可为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鼓励勘察、设计、监理和咨询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智能建造试点企业。申报企业(单位)应满足《成都市智能建造企业水平评价指标(2025版)》要求。
(二)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申报项目应满足《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智能建造水平评价要点(2025版)》要求。
四、申报流程
申报主体按照《成都市智能建造水平评价管理办法(2025版)》准备相关资料。智能建造企业申报主体向企业(单位)注册地或办公地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智能建造项目申报主体向项目属地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市管项目直接报市住建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申报及初审工作。
完成初审流程后,申报主体于 2025 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报送至成都市建筑业协会处(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505号仁和新城B座1303室)。
市住建局按照《成都市智能建造水平评价管理办法(2025版)》组织开展全市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6日
(市住建局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8-61889318
市建筑业协会联系人:苏老师;电话:028-6304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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