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和中央城市工作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智能建造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省厅组织起草了《湖北省加快推进智能建造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地住建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填写《湖北省加快推进智能建造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5年11月15日17点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及电子档发送至省建筑事业中心。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省住建厅智能建造专班 黄鹤
联系电话:027—87362308
电子邮箱:jzsyzx@hbszjt.net.cn
附件:1.湖北省加快推进智能建造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月15日
《湖北省加快推进智能建造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智能建造发展的相关指示,省住建厅组织起草了《湖北省加快推进智能建造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起草情况介绍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为人民城市建设提供了最基础的支撑。我省建筑业产业规模达到2.2万亿元,位居全国第4、中部第1。同时,我省建筑业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一是产业结构不优。行业产能相对过剩,同质化竞争严重,未形成大带小、国带民、上游带下游的链式协同发展格局。二是生产方式粗放。建筑业科技水平在各行业中较低,传统建造方式能耗较高。三是工程品质有待提升。绿色建材的使用率较低,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的普及率不高,隔音差、渗漏、开裂等工程质量问题易发,住宅品质距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王忠林书记多次批示,李殿勋省长、孙伟主席专题调研,张文彤副省长组织深入研究,对建筑业转型和智能建造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省住建厅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广泛组织各市州住建部门、重点企业座谈交流,了解BIM技术、智能装备、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等情况,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专班起草文件,起草形成《实施意见》。
二、总体考虑
(一)强化“顶层设计”,重塑行业转型底层逻辑。以“以现代工业理念推动融合创新”要求为核心,针对产业结构失衡,明确“龙头引领、中小专精”的转型方向,推动企业从传统工程承包向全产业链服务商升级;针对生产方式粗放,以数字化、工业化、智能化为核心路径,重构研发设计、建造施工、运营管理全流程;针对工程品质短板,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和装配式建造,压实单一责任,改变生产方式;针对产业价值偏低,推动“建造+技术+服务”价值链延伸,培育高附加值新业态,从顶层设计层面打通转型堵点、畅通发展脉络。
(二)坚持“系统协同”,构建全域融合产业生态。以“五链融合”为核心框架,打造产业互联网平台实现资源高效整合。供应链聚焦全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提供“标准化产品+全流程服务”的系统解决方案;创新链聚焦关键技术攻关,构建“国家数创中心+高校研究院+企业科创平台”的创新矩阵;人才链聚焦梯队建设,通过领军人才培育、技术人才培养、技能人才培训,夯实智力支撑;资金链聚焦多元保障,运用信用贷款、供应链金融、产业基金等政策降低融资成本,激活产业发展动能;服务链聚焦业态拓展,培育项目策划等前端服务、装备智造等中端服务、运维管理等后端服务。
(三)锚定“全国领先”,彰显湖北建造战略担当。立足湖北“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定位,放大产业优势与战略价值。空间上,强化武汉、襄阳、宜荆荆“金三角”协同引领,打造区域联动、特色鲜明的智能建造产业集群;产业上,放大水电建设、桥梁工程、钢构制造等特色领域竞争力,培育“湖北建造”全国知名品牌;目标上,锚定领先蓝图,2030年产业能级、创新能力、发展水平和工程品质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建成智能建造之都;路径上,推动“湖北建造”走向全国、走向世界,通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输出建造标准与服务,彰显湖北在智能建造产业转型中的战略担当。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5个部分,包括19条具体意见。
第一部分为强化政策引导,激发市场需求。包括全面应用BIM技术、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推广装配式建造。主要实施意见有:深化数字化转型,推进BIM技术全领域、全过程应用,全省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采用BIM技术;明确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实施范围、评标办法、合同类型,发展“F+EPC+O”、“投建营”一体化等全生命周期建设运营模式;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拓展装配式部品部件和装配式装修应用场景,试点推广模块化建筑。
第二部分为改进建造方式,供给优质产品。包括加强数字勘察设计、优化升级智能生产、大力推广智能施工、积极发展智慧运维。主要实施意见有:建立数字勘察设计体系,强化设计深度,探索AI辅助,开展面向制造和装配的设计;升级改造部品部件生产工艺,实现数据驱动生产;推进智能工程装备应用和迭代,发展装备租赁市场,加强智慧工地建设,提升施工建造能力;延伸运维服务,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建筑结构和能耗监测,动态调节设备运行,减少无效能耗,降低运营成本。
第三部分为壮大发展规模,提升产业能级。包括打造产业互联网平台、重构建造供应链、打造产业创新链、建设行业人才链、激活行业资金链、拓展产业服务链。主要实施意见有:以省智能建造供应链平台为基础,打造全省智能建造“一张网”;以“标准化产品+全流程服务”为核心,推动生产要素协同,打造线上线下结合的交易平台;以国家数字建造技术创新中心为核心,依托产业协作联盟开展“揭榜挂帅”;支持科创平台攻关,高校共建实验室,建立科技成果库;培育领军人才、技术人才,建设产业工人队伍,完善技能认定机制;依托融资信用平台开发供应链金融产品,成立智能建造产业基金,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全环节协同服务体系,发展前端策划咨询、中端智造管理、后端运维改造服务,推动“建造”向“智造+服务”转型。
第四部分为创新产业生态,推进融合发展。包括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坚持“走出去”发展。主要实施意见有:引导龙头企业向全产业链整体方案供应商转型,梯次培育重点企业拓展业务与资质,支持中小企业向专业承包细分赛道转型,申报高新技术与专精特新企业;鼓励将智能建造纳入地方产业规划,支持武汉、襄阳、宜荆荆“金三角”协同发展,建设智能建造产业园与生产基地,引进配套优势企业;依托在鄂央企在“一带一路”沿线设立服务工作站与推广中心,提供全方位出海服务,推动勘察设计、智能装备等企业链式出海,打造可复制的海外示范项目,输出“湖北建造”优势。
第五部分为加大支持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包括加大资金支持、加强要素保障、擦亮湖北建造品牌。主要实施意见有:设立省级智能建造专项引导资金,将其纳入相关产业优惠政策,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科创平台给予补助,企业智能装备投入可享受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优先保障产业园用地,项目立项明确BIM费用列支,规划条件明确装配式要求并给予容积率奖励,完善智能建造取费计价标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技术应用要求;打造“湖北建造”公共品牌,依托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智能建造国际博览会宣传成果,创建示范城市、企业与项目,提升社会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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